他手腕上
着一只表。
穿夹克的那个手搭在我椅背上,穿格子的那个手撑在桌子上,两个人都往前倾,靠得很近。
我没抬
。
“你他妈――”穿格子的伸手过来,手指快戳到我脸上了。
沈氏集团的大小姐,厉景琛的未婚妻。
这种眼神我见过。在董事会上,在谈判桌上,在那些真正有权力的人脸上。
夹克男终于把手抽出来了,往后退了两步。
“美女,跟你说话呢。”
但他的眼睛不是淡的。
那么这两个人,是从哪来的?
大衣料子很
,灯光下面有一层暗暗的光,剪裁很好,一看就很贵。
我侧过
。
以前
过,现在不
了,要么离婚了,要么刚摘了。
穿格子的拉了他一把,两个人跌跌撞撞走了,消失在吧台后面。
穿夹克的伸手来抓我的手腕。
表盘闪了一下,我看到了那个蓝色的指针。积家翻转。铂金款。限量两百只。
但这个人不一样。他的那种感觉不是位置给他的,是他自己的。
“没事吧?”
是那种见过很多大场面的人才有的、不用说话就能让人害怕的东西。
表情很淡,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。
男人收回手,低
看我。
一个男人站在桌子旁边。很高,穿一件深灰色的大衣,里面是黑色高领
衣。
“美女,一个人?”
没有碰到。
一只手从旁边伸过来,扣住了他的手腕。
声音从右边传过来。黏糊糊的,全是酒味。
“你们是这家店的客人?”
不
我穿成什么样,不
我去哪,没有人会凑上来。
一个穿深色夹克,一个穿格子衬衫,脸都红红的,眼睛都浑浊浊的。
我在看他的脸,鼻子塌的,眼袋很重,手上没
戒指,但无名指上有一圈白印。
不是我定的,但所有人都知
。
声音更近了。酒味也更重了。
这座城市有它自己的规矩。有些人,你不能碰。
扣住夹克男手腕的那只手,力
不大,但位置很准。
男人的脸很年轻,不到三十。眉
很高,鼻子很直,下巴很尖。
这件事不对劲。
这是规矩。
“那喝完酒就回去。”我说。“别站在这儿。挡光了。”
我没说话。
不是我的手。
我在这座城市活了二十六年,从来没有人在酒吧里跟我搭过讪。
穿夹克的不笑了。穿格子的脸从红变紫,像猪肝。
两个男的站在我桌子旁边。
“跟你说话呢,聋了?”穿格子的声音很尖,听着刺耳。“我哥好好跟你说话,你这是什么态度?”
穿夹克的愣了一下。“是啊,怎么了?”
穿夹克的笑了一下,
出一排黄牙。
安静了一秒。
我看着他。
穿格子的也在看。他看了看大衣,看了看表,又看了看男人的脸。
从来没有,不是因为我长得不好看,是因为所有人都知
我是谁。
他的另一只手插在大衣口袋里,姿态很放松,像是不经意间路过,顺手
了件事。
夹克男脸涨得通红,想抽手抽不出来,想骂人嘴张开又闭上了。
这些信息不需要想,就自动冒出来了。
因为他在看这个男人的衣服和表,然后得出了一个结论:这个人不能惹。
我慢慢抬起
。
我没躲,我在想一件事。
“两位,”他的声音不高不低,听起来很礼貌,但那种礼貌是假的,“这位小姐说了不想被打扰。听不明白?”
“一个人喝酒多没意思,哥哥陪你喝两杯?”
刚好卡在关节那里,让夹克男整条手臂都使不上劲。
那双眼睛看着夹克男的时候,里面有一种东西。